中拍协﹝2020﹞34号
各省市拍卖行业协会、各拍卖企业及有关单位:
经海关总署公告发布,自2020年5月1日起,《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8号,以下称《规定》)正式施行。为按照海关总署《规定》要求,切实做好海关涉案财务拍卖业务,并进一步提高拍卖服务质量和水平,现转发该《规定》(见附件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要认真组织对《规定》的学习。
《规定》继续坚持海关涉案财物依法委托拍卖,并结合互联网发展新形势及业务实践新经验,就网络拍卖实施、网络拍卖平台选择等做了新的规定。《规定》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海关涉案财物拍卖的管理、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、促进拍卖行业稳步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
各省、区、市拍卖行业协会要以文件转发、集中学习、线上交流等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学习活动,确保拍卖企业管理者、从业者都能全面理解、正确领会《规定》精神和要求,切实增强海关涉案财产拍卖服务规范意识、责任意识,依法依规开展好海关涉案财物拍卖业务。
二、 要严格落实《规定》各项要求。
《规定》就海关涉案财物拍卖公告、拍卖文件编制、拍卖标的展示、拍卖登记手续办理、拍卖保证金收取与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;就拍卖流拍、悔拍、重新拍卖,拍卖的中止、终止、撤回等作了明确规范;就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、义务等作了明确界定。
拍卖企业要在认真学习《规定》的基础上进一步消化、吸收,将《规定》的要求梳理、细化到具体的服务流程和工作守则中,确保业务开展合规、高效,并以《规定》实施为契机,切实改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三、 要积极做好宣传、培训、交流等工作。
在落实《规定》的过程中,要不断总结经验,加强培训交流,做好案例推广,多渠道宣传树立行业专业、规范、自律形象。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,尤其要进一步优化行业网络拍卖平台的服务功能,提高在线客户服务水平,保障资金安全,确保海关涉案财物拍卖的高效安全,为继续拓展新的拍卖服务领域提供有力保障。
《规定》实施对进一步扩大拍卖行业在政府及社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影响、促进拍卖行业线上线下融合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全行业要倍加珍惜,高度自律,规范实施,将“最高标准、最严要求、最优服务”落实到每一个拍卖项目中,为我国拍卖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附: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8号(关于发布《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公告)
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