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年度信息公示填报等年终有关工作的通知
作者: admin| 2019-01-02 16:22:40
浙拍协﹝2018﹞12号
全省各拍卖企业,温州、嘉兴、绍兴市拍协:
2018年即将过去,现就做好年度信息公示、统计年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18年度拍卖企业信息公示填报
根据《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拍卖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浙商务发〔2015〕24号)的要求,各拍卖企业应于2019年3月30日前在省拍协网站www.zjpmw.com登录填报2018年度企业信息公示的资料。无故不参加信息公示的拍卖企业,省商务厅将按浙商务发〔2015〕24号文件的规定做出处理,直至注销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》。填报的有关要求详见网站本通知附件。
拍卖企业年度信息公示工作是省商务厅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,以信息公示代替年审,减轻企业负担的举措,请拍卖企业务必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前完成2018年度信息公示填报工作。
二、商务部统计报表
请按照制度规定,各拍卖企业应于2019年1月6日前在“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”系统(原名“全国拍卖行业管理”系统)填报2018年12月报表、1月20日前填报2018年年报。凡前11个月的月报中有错报、漏报的,请在12月报表和年报中予以调整。
三、市场监督部门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年报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、规章的有关规定,企业应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浙江)”上报送2018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
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,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。
四、拍卖师年检
拍卖师年检工作,请大家关注网上的有关通知。未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拍卖师,请抓紧时间在中拍网上学习。
五、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动态管理
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和省拍协对评优评级、诚信示范创建工作的统一安排,2018年度暂停 “诚信经营示范企业”的申报评定。
此前已评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单位,请填报《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动态管理核查表》(表格在协会网站下载),于1月底前报市商务部门(温州、嘉兴、绍兴可交当地拍协)审核后由其统一报省拍协备查或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。
六、关于年度工作总结
2018年,我省拍卖行业同仁在遭遇经济下滑等不利形势下,努力开拓,预计全年业绩与上年大体持平。为了总结经验教训,做好明年的工作,请你们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特别对2019年的形势分析,并提出新工作思路和对策意见、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意见。总结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2019年1月20日前发至省拍协电子邮箱zjzaa@sohu.com。
以上通知,请各知照。
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
2018年12月29日
抄报: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,各市商务主管部门
中国拍卖行业协会